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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则与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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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参加组别 C 的合唱团 不 准参加组别 A,B,或 D。
- 对于有年龄限制的组别,参赛的合唱团必须严格遵守规定。在有疑问的情况下,主办方保留检查团员年龄的权力。
- 不得重复表演参赛作品。
-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获得艺术委员会批准。
- 只允许现场伴奏。严厉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唱带或音带。
- 20世纪出生作曲家的原创作品必须以原本音调表演,除非作者有提供
于音调的书面指示。
- 有意改变音调表演较早期作品的合唱团必须事先通知节庆办事处,并在所提交的乐谱上指出。
- 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表演时间。超出表演时间的合唱团将被处罚。每超时 15 秒钟,将扣除总分的 5% 。
- 对于每一首参赛作品,合唱团必须提交 7 份原版乐谱予主办机构,其中一份将在赛后存入节庆档案。恕不接受已出版作品的影印乐谱。
- 在比赛和演唱期间,严厉禁止未经授权的声频/视频记录。
- 在比赛前,不允许进行任何音响检查。
- 评审的决定将是最终的,恕不接受争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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