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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意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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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组参赛的指定歌曲,
在比赛当中必须作为第一首曲子演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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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· |
20世纪作曲家的作品,必须按原来的调子演唱,除非作曲者另有说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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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更早期的作品,合唱团若要换调,必须事前通知办事处,并在所呈交的乐谱上注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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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则
| 1. |
参与A或B组比赛的队伍,只能参加该组中的一个难度水平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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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C,D或E组中,参赛队伍只能参加其中一组。 |
| 3. |
参加C,D,E组的队伍亦可参加A,B或F组的比赛。 |
| 4. |
比赛歌曲不能重复。 |
| 5. |
所有参赛歌曲须事前获得艺术委员会批准。 |
| 6. |
只能有现场伴奏。任何录音概不允许。 |
| 7. |
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,超时的队伍将被扣分。每超出规定时间15秒,总积分将被扣5%。 |
| 8. |
不能复印已出版的乐谱。参赛队伍必须把5份原版乐谱交给主办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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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. |
比赛进行时,或是音乐会进行时,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录音或录相。 |
评判
评判团有权作最后决定。任何人不得对他们的判决进行上诉。
版权所有©2002,21世纪文化艺术促进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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